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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大恶极、枉为人师!龙佩柱,已被执行死刑


12月1日,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称,强奸、猥亵儿童、强制猥亵犯龙佩柱已于当日被执行死刑。

该布告显示,龙佩柱,男,汉族,1963年9月21日出生于湖南省隆回县,大专文化,系隆回县某中学教师。2016年4月至2020年10月,龙佩柱利用担任该校两届初中班主任的地位,在该校教学楼其办公室兼宿舍、新宿舍楼、其家中等处,采用暴力、胁迫、利诱等手段,长期强奸女学生肖某(时年13岁)、孙某1(时年14岁)、孙某2(时年12岁)、刘某某(时年14岁)、杨某某(时年13岁),造成3名被害人罹患精神疾病,其中1名被害人自杀自残、2名被害人自残等严重后果。龙佩柱还强制猥亵女学生孙某2、曾某某(时年13岁)、王某某(时年14岁)。
布告还显示,龙佩柱强奸、猥亵儿童、强制猥亵的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、充分。龙佩柱利用教师身份长期多次强奸3名幼女、2名未成年少女,造成3名被害人患创伤后应激障碍,严重损害被害人身心健康,严重践踏法律和伦理道德底线,犯罪性质、情节特别恶劣,主观恶性极大,社会危害性极大,罪行极其严重。此外龙佩柱还利用教师身份猥亵2名幼女、强制猥亵1名未成年少女,应依法严惩。经本院一审、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,对龙佩柱以犯强奸罪、猥亵儿童罪和强制猥亵罪数罪并罚,决定执行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程序报请复核,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了龙佩柱的死刑。邵阳中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,已于2023年12月1日在隆回县将龙佩柱验明正身,押赴刑场,执行死刑。

法院布告


此前已被通告丧失教师资格


记者发现,2023年4月3日,隆回县教育局发布了《关于龙佩柱丧失教师资格的公告》。该公告显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第十四条规定,龙佩柱丧失教师资格,教师资格丧失日期为2022年7月22日。

教育局公告(来自隆回县教育局官网)


12月4日,隆回县一名律师罗先生告诉记者,12月2日上午,他在隆回县一个银行网点门口看到了上述法院公告。


龙佩柱的一名学生介绍,龙佩柱曾是他的历史老师,已于12月1日被执行死刑。


隆回县市民刘女士(化姓)向记者介绍,她的表妹曾是龙佩柱的学生。当时,龙佩柱是表妹的班主任。表妹向父母和家人说了龙佩柱企图骚扰自己的事情,于是,表妹的母亲在家里陪读了一年,让表妹避开了龙佩柱的骚扰。她自己也曾添加过龙佩柱的微信试探对方,聊天记录让她不敢相信对方是一名老师。


12月4日,记者从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,该布告属实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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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|澎湃新闻 上游新闻 极目新闻

辑|冯思颖

监制|张雪松 桂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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